川网传媒(3009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 面通知全体董事。 1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