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批准[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需审议[8] 临时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作出前不得低于10%[14]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股权登记日 - 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1名成员主持[2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5]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3]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5]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