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永悦科技永悦科技(SH:603879)2025-12-10 11:3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计或评估并经股东会审议[16][2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审查[23]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30][31] - 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32]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33]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适用规定[33] 信息披露与文件保存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2个工作日内,董事会秘书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订相同[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