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对项目重新论证[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豁免审议程序[11]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专户,未归还需按要求公告[15]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6]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2] 检查与审核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2]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制度相关 - 制度执行按有关规定,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27] 董事会时间 -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12月[28]
盛天网络(30049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