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南王科技南王科技(SZ:301355)2025-12-10 10:48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 业务领导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设置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