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拉芳家化拉芳家化(SH:603630)2025-12-10 10: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修订《公司章程》,包括取消监事会、统一表述、新增章节等[4]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27]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22,520.458万股,均为普通股[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4] 股东诉讼与权益保护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为公司利益诉讼,持股比例和期限不受《公司法》限制[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2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9] - 公司每年现金股利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34]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