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信息 - 富浙绍芯以2亿元对光学半导体公司增资,投前估值21.8亿元,增资后持股8.40%[2][4] - 富浙绍芯按2.1608元/元注册资本价格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2,558,614元[11] - 第一轮和第二轮投资方增资价款均为2亿元[25] 公司数据 - 光学半导体公司2024年资产总额150,051.1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269,896.02万元[7] - 光学半导体公司2024年净利润62.3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23.84万元[7] - 增资后光学半导体公司注册资本从1,008,888,889元增至1,101,447,503元[11] 股权结构 - 增资后美迪凯持股比例82.44%,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持股9.16%,富浙绍芯持股8.40%[11] 股权回购 - 投资者实缴出资4年内美迪凯可重组回购股权,4年后投资者可要求现金回购[13] - 控股股东以重组方式回购股权应在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或协商期限[14][15] - 投资者可在回购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行权,逾期未行使且未协商则不再享有回购权[15] - 股权回购对价为增资价款及其7.5%单利年化利率[16] - 若未按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应按每天万分之5支付违约金[17] - 支付部分回购价款按费用、违约金、红利、投资回报、投资款顺序清偿[18] - 投资者实缴出资4年内,公司财务等违规损失占年度营业额10%,投资者有权要求回购[18] - 公司净利润较2025年度减少30%(含)以上,投资者可要求回购[19] 其他约定 - 富浙绍芯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22] - 公司部分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公司表决权的股东且经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投资方所持表决权的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22] - 发生清算事件,第一轮和第二轮投资方优先清算金额计算公式为Q = [U × (1+【X】×V) ] + R[25] - 若可分配财产未按方案分配,公司和美迪凯应采取措施确保投资方足额获分配[27] - 公司清算或出售时,持股平台剩余激励股权按持股平台外股东股权比例分配[28] - 《股东协议》对投资方回购权、利润分配等权利进行约定[28] - 美迪凯控股股东为光学半导体公司向富浙绍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9] - 本次增资完成后美迪凯仍为光学半导体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0] - 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31]
美迪凯(688079)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