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0:33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常规会议召开前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通知全体委员[12] - 特定情形下主任5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会前1日发通知及资料[13] - 1/2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会职责与授权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8] - 获授权后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9] 会议形式与记录 - 会议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举行,有多种表决方式[19] - 会议应做记录,出席委员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0] 会议报告与保密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1]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2] 工作汇报与提交 - 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书面报告由主任或授权委员签发[25] - 休会期间高管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并建议开会[25] 规则执行与生效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7][29] - 规则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