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威电子中威电子(SZ:300270)2025-12-10 10:33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担审计委员会 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 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 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 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杭 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