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任职与权限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有权审批多项占比不足 10%或金额限制内交易事项[7] 人员管理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11] - 总经理班子薪酬奖惩可由总经理建议董事会决定或董事会直定[17]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细则生效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人员任职与权限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有权审批多项占比不足 10%或金额限制内交易事项[7] 人员管理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11] - 总经理班子薪酬奖惩可由总经理建议董事会决定或董事会直定[17]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细则生效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