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