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新城市新城市(SZ:300778)2025-12-10 10:18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 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五)薪酬标准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