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威电子中威电子(SZ:300270)2025-12-10 10:18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威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设置证券法务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