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00200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是指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当履行内部报告义务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 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 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