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601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京运通京运通(SH:601908)2025-12-10 0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会,提前十日通知董事[14] - 特定情形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4][16]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决议通过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定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