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60190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京运通京运通(SH:601908)2025-12-10 0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1460.2861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1460.2861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相关 - 发起人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291.9312万股,比例89.112%;韩丽芬持股2726万股,比例10%[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22]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6名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6]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参加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特定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宣告缓刑自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64] - 担任破产或违法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事件完结或被吊销执照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1/2[66]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6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须报董事会批准[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董事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4]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9]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9]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6][114][117]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11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3]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为接到通知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