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6887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包括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6]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9] 职责与义务 - 董事会秘书需履行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9]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21] 信息保存与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1]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派人员与上交所联系办理事务[20][23] 其他规定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