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688179)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或变更2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总人数之积[3] 独立董事选举 - 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仅投独立董事候选人[4] 非独立董事选举 - 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仅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7]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规定,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8]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进行多轮选举,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8] 票数相同处理 - 多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经多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8]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