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00304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楚天龙楚天龙(SZ:003040)2025-12-10 09:3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股利派发 -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 现金分红比例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7]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7]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7] 政策调整与决策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3] - 董事会结合经营数据制定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和分红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7]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决策分红预案记录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董事会未按规定作出现金分红预案需披露原因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6]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督促改正问题[18] 特殊情况披露 - 调整分红政策需详细论证说明,经多环节审议批准,不得违反规定[18]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内盈利,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需披露相关内容[19]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等[20] 其他规定 - 以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相关比例计算[20]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