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SH:600010)2025-12-10 09:31

公司治理 - 公司取消监事会,3名监事卸任职务[2][3] - 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多项规定,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等相关规定[4]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4] - 战略及ESG委员会更名并增加职责,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求[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288,619,348股,全部为普通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东权益与会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和临时提案[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9][1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3] 决策审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26][27][2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52][58]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2] - 监事会由3至7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7][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08]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09]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1][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3][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