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长鸿高科长鸿高科(SH:605008)2025-12-10 09:02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修订[1] - 由董事会聘任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4] 任职与解聘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10]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12] 聘任与解聘程序 - 聘任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推荐书等资料[10] - 解聘应说明原因并公告,秘书有权提交个人陈述报告[10] 职责要求 - 应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 - 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7] - 应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