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 合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 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