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环环保中环环保(SZ:300692)2025-12-10 08:3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 ESG 等专门委员会。提名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