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确定的地 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