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