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方案等并提建议[8] - 委员可调查、质询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19]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开会,紧急情况除外[11]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通过[1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会前披露,表决有相关规定[14][15] 考评程序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程序为述职、绩效考评、报董事会[26]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