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SH:600637)2025-12-10 08:00

会议信息 - 东方明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2日13: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1] - 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1] 公司架构与制度 - 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7] - 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多条条款修改[1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35]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6] 股份相关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3,361,899,817股,普通股3,361,899,817股,其他种类股0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1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9] - 公司每年按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50] - 当年净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5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9][20] 董事相关 - 拟任独立董事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18万元(含税)[4]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42]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80]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监督核实重大投资决策[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