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00704) - 内幕消息 上市委员会对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决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內幕消息 上市委員會對上市規則第 13.24 條的決定 本公告由和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09 條以及香港 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 部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及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的公告,上市科根據上市 規則第 13.24 條作出的決定 (「上市科決定」),以及本公司就上市科決定向上市委員會 提出的覆核申請(「該等公告」)。除非本⽂另有定義,否則本公告所⽤詞彙與該等公告 中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上市委員會就第 13.24 條作出的決定 本公司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上市委員會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就 上市科決定進⾏覆核聆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收到由聯交所上市委員會 (「上市委員會」)發出的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