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01858) - 建议修订章程细则及建议取消监事会及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9 22:16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H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于港交所主板上市[9]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可自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分别实施[37] 章程修订 - 董事会建议修订现行章程细则,包括取消监事会、调整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1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引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 2025年修订)》和《独立董事管理办法》[34] - 公司章程修订后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原章程[35] 特别股东大会 - 特别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2时在北京通州举行[5][21] - 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通告于2025年12月9日刊登在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1] - 2025年12月22日营业结束时名列股东名册的H股持有人有权出席特别股东大会并投票[23] 经营范围与股份管理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后增加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3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3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等文件,符合规定的可查会计账簿和凭证[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起诉或直接起诉[54] - 控股股东行使权力时不得在特定问题上作出有损部分或全体股东利益的决定[55] 董事会与监事会 - 修订后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9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