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0007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 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