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002766) -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2025年12月)
索菱股份索菱股份(SZ:002766)2025-12-09 12:16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85760.0407万元变更为86355.3124万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85760.0407万股变为86355.3124万股[1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等[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8]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规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规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6人或5人组成,含独立董事等[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6]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期财务会计报告[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8] - 公司原则上应将上市后当年可分配利润至少15%以现金方式次年分配[15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