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修订)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SH:600106)2025-12-09 11:33

公司股本与结构 - 公司1997年获批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分别于6月18日和12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9025062亿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3.29025062亿股,均为普通股[7][1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1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2亿股,占比70.97% [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票或股权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受限制[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资料[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受限,应书面报告公司[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6名、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8] 利润分配与政策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0]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