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倍生物(603334) - 丰倍生物公司章程
丰倍生物丰倍生物(SH:603334)2025-12-09 11:3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9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350.00万元[7] - 由丰倍有限整体变更,2021年10月31日净资产折股10579.2119万股[14] 股东持股 - 发起人平原持股6432.1607股,比例60.80%[13] - 张家港保税区众和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持股1822.2393股,比例17.22%[13] - 张家港保税区福倍汇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934.4011股,比例8.84%[13]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起诉[3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16]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2/3以上董事通过[11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务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0]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4]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三年年均30%[13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159] - 公司分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2] - 公司解散清算组15日内成立[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