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