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任期规定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核与报告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14] 检查与评价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5]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3] - 例会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经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