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起试行[2][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起试行[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