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实施细则[1] - 成员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8]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报股东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10]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实施情况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