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与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工作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1]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及分析师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0] 工作方式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10]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0]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