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8]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报废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3]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5]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应审核后依法披露[27]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时披露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保密与内部审计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责任人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40] - 公司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43]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43]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43] - 若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3] - 公司应在公告中披露内控缺陷、后果及采取的措施[43]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报送北京证监局并置备供查阅及归档保存[44]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4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7]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7]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传闻[47]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应合理安排,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疑[47]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形成书面记录[48] - 董事会秘书应在采访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交易所备案[49]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关资料原件[50] 部门与人员安排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51]
万集科技(30055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