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联创电子联创电子(SZ:002036)2025-12-09 1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9] - 满六年自事实发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 - 未设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被提名人资格及提建议[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和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2]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3]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披露或报告[23]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