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决策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超5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超50%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关注;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7] 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3] -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7]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六年[2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2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1]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2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7]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0]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等方式通知[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决议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或构成人数低于要求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下任补位后生效[27]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5][36][37]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议题可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和总裁等提出,议案应于董事会召开前15天送交证券部[42][43][49] - 特殊情况下增加临时议题,须到会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审议和决议[45] - 投资决议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建议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总裁组织实施[46][47] - 人事任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由董事会、总裁在职权范围内提名,董事会讨论决议[47] - 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可派人员检查并报告[51]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3] - 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53] - 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53] - 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