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4] - 公司权益分派使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5]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6] 转让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实施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5][6] 信息申报与报告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5个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股份变动(除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4个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董事和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8][9] 监督与数据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9]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0] 其他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