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SH:600459)2025-12-09 10: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0] 会议变更与通知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增减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1] 事项决策权限 - 重大交易单笔交易标的涉及资产等占比20%以下由董事会审批[5]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6]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担保对外担保总额达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以后等情况需提请股东会决策[7] 会议召集主持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6]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6] 董事回避表决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授权与提案规则 - 可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权限内事项,可提前收回[1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暂缓表决[22] 档案保存与规则适用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6]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制定本单位董事会议事规则[28] - 规则对重大交易事项进行定义[28] - “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以下”不包括本数[28]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与上位法律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执行[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8] - 旧规则同时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