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 调整分红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1] - 公司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