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03年4月21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595万元,现为759807126元[9]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昆明贵金属研究所3860万股、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30万股等[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59807126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股东与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违规交易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7] 股东权利与决议相关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2]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应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6][6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98][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7][10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1]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条件[132] 公司合并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4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7][14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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