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牧原股份牧原股份(SZ:002714)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审阅公司 财务汇总、呈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通过对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 和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以促进并加强经济管理。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