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牧原股份牧原股份(SZ:002714)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 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门),负责董事会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