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牧原股份牧原股份(SZ:002714)2025-12-09 10:33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现持续、规范、健康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可持续 发展决策科学性,发展并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提高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牧 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环 境、社会及治理等)相关的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