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牧原股份牧原股份(SZ:002714)2025-12-09 10: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牧原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