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牧原股份牧原股份(SZ:002714)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指上述情形或事件发生后 的最早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部 门负责接收报告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 ...